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妻子诉讼离婚还没开庭,但孩子被她带回娘家十几天,我能去接孩子回家吗

子女抚养
2023-10-09 11:18: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权一方可以随时带走孩子,但是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因为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依然对孩子有抚养和探视的权利。
    如果抚养权一方擅自将孩子带走,那么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所以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有探视权的一方接走孩子的,探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再次明确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法院依法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二次判决后对方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