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到哪里领

2023-10-09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独生子女费退休后领取的方法为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 【法律分析】: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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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独生子女费各地区的政策不一致,按照厦门市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法律依据:《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奖励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 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该方所在单位全数发放。
    二、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厦门户籍工作人员,分别由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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