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在外地打工,想离婚,请问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10-09 12: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1、外地办离婚手续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2)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这一阶段包括以下3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 一、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1、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因此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2)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在异地办理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手续
    1、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受理。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审理。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判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法律分析:办离婚手续能否异地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此异地如果属于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就能办理,否之则不行;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此异地如果属于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之一就可以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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