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刚出生28天,我想离婚,怎么办,我是男方

离婚
2019-06-12 13:38: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孩子,一般是判决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判决随父方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母亲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您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在咨询中没有提到想要离婚的原因,如果没有上述法定的离婚事由,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法官经过审理,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会判决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处在哺乳期,原则上抚养权是归女方所有的,只要女方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