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后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我还在原岗位工作,能否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工伤索赔
2023-10-09 12: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已经认定为工伤的,您一般可根据工伤等级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工伤期间员工自愿离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工伤后,若是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1、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伤残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如果评为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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