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下班工伤认定法规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工伤索赔
2023-10-09 13:0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上下班途中”认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的要素:非本人主要责任;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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