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领证有孩子离婚

起诉离婚
2023-10-09 15: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有孩子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先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携带补领的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起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领证有孩子不可能实现离婚,因为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不涉及婚姻法和民法所保护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领证,但有孩子,同时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没领证有孩子不可能实现离婚,因为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不涉及婚姻法和民法所保护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领证,但有孩子,同时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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