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法律如何规定

2023-10-09 15: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中的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如果企业破产案件相对事实清楚、关系简单的,则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规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中的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如果企业破产案件相对事实清楚、关系简单的,则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规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 破产和解管理人,即清算组,清算组原则上由公司的股东、董事担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