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宅基地改变儿子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纠纷
2023-10-09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士地证父亲名字更改儿子名字需要手续流程如下:
    1、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
    2、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去土管局持公证书过户。
    3、办理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证明、家庭、继承人情况证明,所在单位、村委会可以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还需要熟悉家庭情况的证人证言。如果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就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等到登记机构受理后,可能需要在当地主要报纸或当地房地资源网上公告,公告六个月期满无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申请土地证。
    相关资料: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8周岁以下的孩子改名字、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
    2、需要亲生父母双方同意,陪同孩子一起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由派出所办理。
    3、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申报材料:
    1、县(市、区)局审批后、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条件: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小孩子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等。如果在十周岁以下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只需要双方亲生父母同意即可,如果小孩子在十周岁以上则需要经过小孩子的同意才可以更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