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2023-10-09 1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破产。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会导致公司财产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同时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同时执行程序中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强制执行人破产,此时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时,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提供判决书、强制执行裁定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债权被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可以行使债权人权利,对管理人作出的方案进行表决。
    当然,企业破产并不意味着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企业破产重整成功,债权人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企业破产重整失败或者直接申请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从企业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只不过通过破产清算获得的清偿比例较小。
    企业清算完成后,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