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但是又没结婚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9 17:0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婚前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但女方应按照你方支付款项在总房款中所占比例,向你方支付增值后房屋折价款。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先搜集相关证据,然后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的话,如果这个时候两个人还没有办理结婚证要加女方的名字,没办法,除非以这种公证的形式,比如说把房子的一半的这个产权归转让给女方所有,交的费用就很高,有一些税费。也可以把房子这个贷款还清,或者说房产证在手上才能够加名字,而且需要有结婚证,有结婚证可以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加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