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想转回农村,怎么办

2023-10-09 1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
    一、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非转农)迁移条件: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
    (四)、
    (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
    一、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迁移条件: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
    4.5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将户口迁回农村要先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婚姻证明、无业证明、毕业证等,其中书面申请报告必须要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村集体成员签名同意才有效,待迁入地户籍管理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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