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劳务纠纷,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因施工过程中,甲方未按时支付我们薪资,经双方协商,于2023年3月28日进行结算流程,我们在3月29日提交结算资料,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了第一次结算,于2023年4月20日支付第一次劳务费。双方约定6月底之前,完成第二次结算,并按照
合同
支付剩余劳务费,截止目前2023年7月12日,依旧没有支付。是否是存在违约情况?2、在第一次办理结算资料时,单价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办理,但在进行第二次结算办理时,甲方当方面要求将合同中的金额降低,并扬言不讲价不予办理结算。是否构成单方面违约?3、在第一次支付劳务费时,因甲方自身没有资金,由总办从农民工工资保障账户支付给劳务人员,如果本次起诉对方败诉,是否能要求对方按第一次的支付渠道,由总包从农民工工资保障账户支付给工人?是否合理?
劳务派遣
2023-10-09 18: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你好,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清楚
签订协议约定清楚
你好,按合同约定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怎么样算违约
合同纠纷
335
租赁合同违约起诉状
常用文书
324
合同违约的处罚
合同纠纷
870
违约合同如何处置
合同违约责任
15183
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
常用文书
324
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
51236
明文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私人购房
324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株洲律师
株洲找律师
渌口区律师
渌口区找律师
株洲劳动纠纷律师
茶陵县律师
炎陵县律师
渌口区律师
攸县律师
醴陵市律师
荷塘区律师
芦淞区律师
石峰区律师
天元区律师
株洲房产纠纷律师
株洲公司法律师
株洲合同纠纷律师
株洲婚姻家庭律师
株洲交通事故律师
株洲劳动纠纷律师
株洲刑事辩护律师
株洲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