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车被对方保全怎么办
1、在处理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时,结合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双方的责任,可以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对事故负全责的,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负有责任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
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怎么保全对方车辆
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