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想从父亲的名字变更为儿子的名字,父亲还有两个女儿,关系不怎么好,父母是同意给儿子的,通过哪种方式最省钱又不用打扰到两女儿

2019-06-12 14:3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可以过户给当事人的女儿,前提是家族成员协商一致,并符合如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
    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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