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异地起诉执行了,冻结所有账户了,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0-10 00: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证券账户、网络支付账户的,也会被法院冻结。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首先是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其中就包括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财户,如果被执行人财产最后不能履行判决的金额,法院在终结本次执行前,一般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其高消费,而其名下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也不会解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具体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