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10-10 05: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明;
    6、债权债务证明;
    7、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8、子女的身份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手续是:
    1、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法院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2、能够受理的进行立案,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4、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起诉状;
    2、能够证明其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主要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等相关内容;
    3、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
    例如,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4、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