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的时候老板说一个月工资4000一天8.5个小时但是只干了1个星期老板只给560

讨薪
2023-10-10 06: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干小时工不到一个月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支付双倍工资 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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