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的顶层,我不想密封阳台,我的楼下装修切断了我的阳台下水道,现在阳台物业不在乎,如果我的阳台漏水,造成楼下损失,谁负责

业主维权
2023-10-10 07: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侵权
  •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如系楼上业主造成的,由该业主负责。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且保修期尚未届满,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由其承担业主自行维修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楼下的下水管漏水楼上房主是否有责任维修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开发商应对楼上下水道在保质期内漏水和非人为原因负责。如果是楼上邻居造成的,邻居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犯他人财产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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