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满50岁公司辞退有赔偿金吗

无故辞退
2023-10-10 08: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50岁被单位辞退要看是单位违法辞退还是单位依法辞退。在劳动法律关系上,辞退赔偿可以分为依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依法辞退符合法律规定,违法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是合法辞退,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资工作标准的三倍。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满50岁被辞退有赔偿吗
    1、满50岁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职工有过错的,无需赔偿;
    (2)职工无法胜任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则无需赔偿,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3)企业进行重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企业违法辞退职工的,应当支付两倍经济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辞退员工无需补偿
    以下情况辞退员工无需补偿:
    1、试用期内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
    2、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的;
    3、工作过程中,员工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重大利益损失而被辞退的;
    4、员工在外兼职,对本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在单位提出之后不予改正从而被辞退的。
  • 员工满60岁企业辞退的补偿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属于法律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具体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的,此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