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单位同事,在上班过程中产生口角,后面我先动手打了他,但是不严重。后面他说他要住院,说他一根肋骨断了。我给了他近一万的医药费,但是后面我发现医院没有催他交药费,他也要催我交,我到医院托朋友帮调查,我朋友说:他没事,在医院开的那些药物都没有用,也没有骨折。我今天和他说换医院治疗,他马上就反驳我并表示不愿意换医院。只在这个医院待,并且对我说如果我不出医药费就要报案,要我坐2~3年的牢。今天又叫我出七千的药费。段律师,这种情况我能去法院起诉吗?要求法院对其进行法医验伤,并且告他损害我名誉权。法院会受理吗?假如法院受理了我要准备那些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