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车祸对半责任,伤者定的十级伤残,精神损失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0 09:1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赔。因为交通事故中是有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精神赔偿时用于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的,主要是针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损失无关。比如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的,则当事人的亲属可以提出精神损失的赔偿。
    且精神损失的赔偿也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赔偿。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十级伤残的,则责任方需要赔付精神赔偿金两千到三千元;九级到七级伤残的,则在三千元的基础上,没增加一级就增加两千到三千元的赔偿金;六级伤残的赔付一万五千到两万元的赔偿金;五级到二级伤残的,则以两千元为基数,每增加一级的则增加四千到五千元的赔偿金;伤残等级为一级的,则需要赔付五万元的赔偿金。
    如果当事人没有伤残的,则不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如果确实有必要给的则可以给不超过两千元的赔偿金。如果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则按照一定的程度减少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受伤,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受伤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需要做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2、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律上没有规定标准,通常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方的经济能力及你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况,由法官综合评定。
    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受伤,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受伤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需要做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2、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律上没有规定标准,通常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方的经济能力及你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况,由法官综合评定。
    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