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怀孕后,如果职位不适合孕妇,可以申请休假吗?请假几个月后再申请产假,公司发放生育津贴,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0 10: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 产假是带薪休假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 产假是可以生了孩子再请的,一般来说可以在产前15天申请休产假。但是也可以在产后申请休产假,天数是98天。只要在这个天数范围内,不管是产前请产假还是产后请产假,都是可以的与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相关的劳动行政法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