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办信用卡,他逾期给我发短息对我有什么影响?

信用卡纠纷
2023-10-10 12: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信用卡逾期主要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导致用户征信不良、银行会对用户进行催收、以及用户还款时需要额外支付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除此之外用户的手机号是不受任何影响的。手机号只有在欠费、报停、挂失等状态下,才会导致不能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 法律分析: 信用卡逾期一般会接到电话催收。欠信用卡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可以和发卡行协商分期偿还。信用卡欠款不还会产生利息和不良记录。如数额比较小,会影响征信记录;如数额较大形成恶意欠款,银行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当事人由于不良记录,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都会受到影响。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逾期还信用卡的后果: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会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同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并且可能会面临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