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同意调岗离职可以赔偿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0-10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其离职的赔偿标准按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不同意调岗可以赔偿的,这个要看劳动合同中有岗位协议,单位要调动你的岗位,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您可以凭相关工作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再加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因不同意调岗的,劳动者申请辞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调岗属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时要求调岗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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