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了,保险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0 13: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撞了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
    1、车撞了故保险公司按以下标准赔偿:
    (1)医疗费用按实际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3)营养费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确定;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因素;
    2、牌照证件有问题;
    3、驾驶证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4、车没有年审也不赔;
    5、违法在先也不赔。
  • 车祸后,关于保险公司赔偿问题的规定有:一般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被车撞保险公司都赔偿有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