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的月薪是8000元,工作了3个月,突然有一天老板跟我说要反方解除劳动合同,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我(劳动合同里有写),他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公司老板给我的最大补偿金金额是多少?怎么计算的?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0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法律分析:
    1.劳动赔偿金:单位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的标准,该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赔偿金=9×平均工资(你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收入总工资除以12个月=平均工资)×2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如果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