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愿与18岁以下的人发生关系要承担法律责任?

婚外情
2023-10-10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对方未满14周岁,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涉嫌强奸罪

  • (1)对方非自愿情况下,要负刑事责任
    (2)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但其为满14虚岁,未满14周岁的,仍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满14周岁,且自愿,但发生关系人系对该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满14周岁,且自愿,并且发生关系人不是与对该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则不用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二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二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与已满17岁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即使对方自愿,男方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7周岁已经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权利,包括性权利,即性权利自主。
    在自愿的情况下与已满17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自愿,男方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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