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离婚,女方长期遭受家暴,男方不离婚,并威胁女方

起诉离婚
2023-10-10 15:0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家庭暴力想离婚,对方不肯的,可以搜集对方家暴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 法律分析:想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1、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受害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按以下情形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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