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怀孕后,如果岗位不适合孕妇,可以申请假吗?请假几个月后再申请产假,公司发放生育津贴,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0 15: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 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 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