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爸是一名黑摩的司机,前几天在停车场人员的非法执法中受重伤。现在在医院治疗,近期还有一次植皮手术。现在所有的费用都是他们在出,我想咨询一下后期的赔偿问题,我们不太懂法律,想问一下向我们这样的,索赔条款都包括哪些?索赔多少更合适?如果打官司,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着急询问,请尽快回复,谢谢!

2019-06-12 16:4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 1、在收费停车场内被其它车辆损伤,应该找肇事车主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提供肇事车辆的牌照号和车辆姓名。如果停车场管理人员不能提供这些资料,应该找停车场管理人员或管理部门负责,因为他们收取你的费用后,对你的车辆就应该有义务保障你车辆的安全。
    2、如果在小区内停车被其它车辆损伤,其索赔的程序也是一样(小区停车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3、如果有肇事车辆在场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报警
    (122)。
    4、无论是发生哪种事故,都应该通知保险公司,这有个保险理赔的问题。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