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朋友的银行贷款当了担保人以后,还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吗?

2019-06-12 16:4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做担保给别人进行公积金贷款,那么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别人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在对方欠贷款未及时还清而且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使用担保人的公积金进行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 根据担保法规定,对担保人还能贷款吗解答如下: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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