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在工地昨天在工地上装修干活。受了伤,脸部缝了几针,我跟老板怎么处理呀这种事?

工伤索赔
2023-10-10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应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的,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在工地上上班受伤,工伤程序: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伤争议,应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来处理,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起诉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