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
我有件事很急,想请教各位!我的一个表弟(19岁)晚因在娱乐场所打架被派出所抓走了,今天我打电话到派出所,他们说因为他还曾有过抢劫的行为,现在已经被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可以去看他吗?据说要等判好刑才能去看他?真的是这样吗?现在家人心理真的很着急,就想马上去看看他,问问情况,我们现在该怎样做,才能去看他?让他被判的轻一些,因为他还很年轻,不想因此而毁了他的一生!真的很着急,望大家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8-12 19:0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说明案件性质比较严重,并且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基本上是在拘留期间取得。
    2、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进看守所,不知内部规定,总以为看管自己的人员就是办案人员,内心不知自己犯的事有多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还担心被刑讯逼供。甚至办案人员叫他们签字,他们看都不敢看或与自己说的不一致就签了,这样的话对自己是相当不利的。
    3、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关于打架,刑事拘留多少天。刑事拘留是一种办理刑事案件的措施,并不是一种处罚,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由办案实际决定,当然也有一个最高的期限,那就是不能超过37天。刑事拘留的期间,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证据到了一定的程序,就会提请检察院逮捕,之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
  • 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已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判刑以后才能解雇该员工。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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