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不好,怀孕了15周想去医院做引产,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3-10-10 18: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  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公布实施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我国法律对于几月引产违法没有强制规定。这个需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终止妊娠证明就可以,不是违法的。  不过从医学角度和孕妇身体损害角度讲,引产手术一般在怀孕三个月至怀孕七个月之间进行较为适宜,而超过七个月,一般大夫都会建议不做引产,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最好去正规的人民医院,一般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有问题是快有引产的。根据《立法法》,这种对人身自由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必须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但如果是强制引产的话,是一种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妇女受到计生部门这种非法侵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这种行为同时伴随非法拘禁或造成妇女严重人身伤害的,还可向公安、检察部门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