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厂工作。6月21日,我进入了一家公司,但一个月没工作就离开了。我签了一份正常的合同,但从6月21日到7月1日。这几天的工资是别人的。我发了1000多元,但我只发了100元。我问劳务公司,他们说要提供非暑假工作证明,然后我提供了。他们说剩下的会在20日发,但是我还没有发。我怎么能拿回工资?

讨薪
2023-10-11 0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
  • 向有关部门举报。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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