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证驾驶被判定次责,合理吗

酒驾醉驾
2023-10-11 09: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这是指对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即事故责任按事故责任判定,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处罚。一般会判定双方均有责任,一般按照次让主、左让右的通行规则,应让行方主责,另一方次责。如不是这个结果,可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开车无证驾驶不一定是全责。责任划分不是以有无驾照分的,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实践中,确定其责任时,一般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加一档。
    无证驾驶处罚有哪些
    1、无证驾驶的行为人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交管部门对于该行为人还可以并处15日的拘留;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有两种处理方式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无证驾驶或者纵容他人无证驾驶的应当吊销、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对驾驶人员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受伤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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