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被强拆报警是否有用,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3-10-11 09: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被强拆报警有用。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强拆程序中的违法点,同时可以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一、房子是被强拆是否可以报警
    1、房子是被强拆是否可以报警,视以下情况决定:
    (1)房屋如果是非法暴力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报警;
    (2)如果房屋是依法强拆的,当事人报警可能不受理,即使受理,公安机关也不会处理。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拆除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拆除房屋的流程如下:
    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
    7、实施强制拆迁

  • 合法房屋被他人强拆的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损坏财物罪,报警后,经调查存在强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对犯罪嫌疑人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受害人还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