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了11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被无故解雇,公司怎么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社会保险
2023-10-11 10: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用人单位原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定;
    2、法律明确了补偿标准的,按该补偿标准确定;
    3、由人民法院委托社会保险机构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被开除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无劳动合同赔偿不是按底薪赔偿,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则无需支付赔偿金,双方协商一致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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