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的收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并长期间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处理其所得的财产;
(3)如果夫妻和好或者
离婚的,则应依法按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处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