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生意往来和对方发生了债务事项。对方是债权人。经过法院调解我们都同意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书,生意亏损实在太大,没有根据协议书上来执行。我名下原本有一套房产,是在协议书出来之后卖掉的,这部分房款我用来还银行等债务了。现在法院办事员一口咬定我就是没有将房款分给债权人。想咨询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走,我现在也是在打工慢慢还钱,一下子还不出那么多钱,那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拘留?

2019-06-12 18:2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司法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