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的婚前房子,离婚转让给女人还能回去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1 12: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动迁的,其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的房产,婚后动迁的,其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回答:婚前赠与给对方的房屋,如果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则代表赠与完成,离婚时,是不能将房屋要回来的。若房屋赠与给的是女方个人,并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很多人问离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离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婚前房产婚后置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置换的房产完全由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置换,且只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置换的新房则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置换的的新房,在办理产权证时登记了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