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1月13号做的人流手术,到现到现在一直月经没来,医院复查说是有可能宫腔粘连,造成宫腔粘连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11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产造成的医疗事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委托鉴定。当事人也可以在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