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界定的范围有什么

保险赔偿
2023-10-11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界定的范围如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界定范围如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界定医疗事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否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是否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