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喝醉洒后,和停放着车的司机说几句不愉快的话后,轻轻踢了他车子一下,他打电话派出所来就把我送去精神病医院关了半年,这合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1 14:24: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醉驾行为的行为人若被公安机关暂时释放,不代表就不会对其追究责任;公安机关还可以对其进行传唤。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醉酒驾驶处理方法是:立即下车,打车或步行到公安机关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