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德市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执行?

讨薪
2023-10-11 15: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最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新一年的暂未出炉。此前常人社发(2018)157号《关于调整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公布的数据为: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各类标准为: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2020元/月;溧阳市、金坛区执行省定二类标准1830元/月。
    (二)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18.5元/小时;溧阳市、金坛区执行省定二类标准16.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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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8.7元;
    (二)每小时17.4元。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