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后,回本地区可以二次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10-11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要使用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话,首先要去这种可以跨地区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住院,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产生异地报销的待遇,否则就不可以异地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第三十九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
  •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期限是多久 :
    1、是临时性去异地医疗,这样的话回来拿着自己的住院证明,包括病例表、收费收据等等,去找自己单位的医保监管员盖章,然后在每周一去省医保中心报销。
    2、情况是长久居住异地,这就要每年3月份先去原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安置,填好异地安置表后,在居住地的医疗定点医院看病同样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 全国异地医疗保险报销近几年不会开通,但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近取得长久的进步。医保异地结算应当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