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审查
2023-10-11 18:0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进一步确定效力。一方权利人有权在另一方行使撤销权前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有撤销权的一方也可以在对方作出追认权前行使撤销权,确认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进一步确定效力。一方权利人有权在另一方行使撤销权前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有撤销权的一方也可以在对方作出追认权前行使撤销权,确认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效,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一般认定为有效,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