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女方怀孕了,不想要,男方要付费用吗?

同居
2023-10-12 0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如下情况是,法官可能会支持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三)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但是,对于赔偿问题,只有如下情况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友怀孕的,分手时不需要给他精神损失费。
    但如果孩子出生了,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虽然孩子是非婚生的,但跟婚生的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有受父母抚养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1.同居期间共同生活产生的开支由男女双方共担,因此小孩流产的费用男方须负担; 
    2.怀孕生子毕竟是男女双方行为共同结果,男方应担当其男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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