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精神科医院工作的护士,被精神病人打伤到鼻骨骨折,后续鼻子不需要特别处理,医院大概要赔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2 05: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
    需要具体情况分析,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赔偿需要根据所花费的费用计算,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的。
    鼻骨骨折如果是双侧鼻骨骨折或者粉碎性鼻骨骨折,或者合并鼻中隔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具,你先对照一下鉴定有没有问题。私了也只能私了民事部分,刑事责任还是要负的,只不过私了以后对方出具谅解书,可以轻判,能判缓刑的可以判缓刑。
    如果民事赔偿打不成协议,没有对方的谅解书,一般会判实刑,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赔偿数额关键在协商,双方一致就行,双方本地有轻伤的大致赔偿数额标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 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可以向护士追偿。医院打错针即使当下没事,日后出现症状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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